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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五到两百一十九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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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时,趴在程空头顶的小螳揪紧了头发,痛得程空一阵叫唤。

    但随即心灵链接就传来一个信息。

    有乱流!离开!程空不由得一惊,就见到那竞技场的上空竟然是一道龙卷风将其笼罩!

    龙卷风巨大无比,从极高处落下,将竞技场上空尽数笼罩,就算是没有靠近,程空也能够感受到那龙卷风里蕴含着的巨大危险。

    很显然,这龙卷风并不是才出现的,也不知道存在了多久。

    难怪,不管是谁也不可能从竞技场上空进去,光这龙卷风就能够将巨龙给搅成碎片了!

    这并不仅仅只是龙卷风,其间不时闪过一道道巨大的闪电,让人心惊肉跳。

    如果不是小螳提醒的话,这样的险地,一脚踏进去,想要死个全尸都不可能的。

    程空怎么敢多停留,翅膀缓缓扇动,调整方向,朝着农庄方面飞去。

    似乎预感到程空的逃离,那龙卷风里竟然射来一道闪电,直接从程空前方窜过,还好程空飞行技术不行,飞得很慢,否则就自己一头撞上闪电了。

    唰!后面又一道闪电飞了过来,这一次距离程空更近,程空都感觉身上毛发尽数竖立了起来。

    在一阵胡飞乱冲之后,程空终于远离了龙卷风。

    尼玛,太危险了,这龙卷风简直就是要人命。

    等到程空从之前的惊吓回过神来,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会飞了。

    嗯,应该说是飞得不错了,虽说还有点死板,但至少上下左右乱飞,不会掉下去了。

    这也难怪,之前的龙卷风那么危险,程空急着逃命,根本就顾不得羽翼怎么扇动了,就跟溺水的人一样,胡乱折腾,总之怎么能逃出去,就怎么来。

    就这么一逼,程空就自然而然的学会了飞行。当然,在大多数时候,程空还是以滑翔为主,毕竟四米长的羽翼不利用起来可惜了,滑翔可要比扇动翅膀飞要轻松多了。

    任何飞行距离高手,都善于滑翔,例如大雁,金雕等等。

    大雁就不用多说了,一行白鹭上青天,就是描写大雁长途跋涉的精妙诗句。大雁通常排成一个人字,而领头雁则是雁群里最为强壮者,将整群大雁糅合成为一把利刃,前面的大雁为后面的大雁减少一点空气阻力,就这样一直到最后的尾雁。

    在这样的长途跋涉中,大雁每分钟大约扇动三次翅膀,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滑翔状态,否则的话,大雁也不可能有足够的体力跨越上万里的距离前往越冬栖息地。

    而鸟类里对于滑翔最为擅长的就莫过于信天翁了,任何一只信天翁都可以凭借自己敏锐的感觉找到附近的上升气流,减少自己扇动翅膀的次数。

    据不完全统计,信天翁每小时扇动翅膀的次数,可以少到一次,也就是说,如果风力合适的话,信天翁可以一直滑翔下去。

    当然,相对于这些滑翔高手来说,巨螳螂肯定要差上一些,毕竟螳螂的体型就不适合于滑翔,但人家有一双足够强力的后腿。

    对于程空而言,每分钟至少要扇动翅膀二十次以上才行,如果遇到强大的上升气流,当然可以展开翅膀借助风力。

    不管怎么说,程空现在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飞行就足够了。

    从竞技场返回农庄,步行的话,程空需要疾速奔跑一个时辰,也就是两个小时,路程为两百多公里。

    程空现在的肉身能够提供这样的高速,跑得与汽车一样快,并不是梦想。

    但程空飞回去,所花的时间花费了两个时辰,也就是说比步行还慢了一半的速度。

    程空对此毫无愧色,能够飞起来就算是不错了,要不你来个试试?

    不过程空也知道需要多练习,原本打算熟悉飞行之后,就练练飞射的。

    嗯,骑兵一边骑马奔跑,一边射箭,叫做骑射,而程空就想当然的将一边飞行一边射箭叫做飞射了。

    不过在朝着地面射了几箭之后,程空发现一个问题。

    自己对飞行技巧掌握还不够,这就跟才学会骑马就想要玩点骑射一个道理。

    一箭射出去,且不说能否射中目标,光是拉弓搭箭,松弦这几个动作,最开始就差点让程空直接掉下去。

    说白了,就是程空现在还没有将飞行当成一种本能!

    在射箭的时候还要考虑到羽翼是不是在扇动等等问题,这一分神,不出问题才怪了。

    在几次惊险的高空失速坠落的经历后,程空就意识到这一点,索性将飞射这事放下,专心练习起飞行来。

    不能不说这飞行是一件让人无比愉悦的事情,尤其是对于天生无法飞行的陆地生物来说,更是如此。

    人类从远古时代就渴望着征服蓝天,用蜡将翅膀粘在身上朝着太阳飞去的勇者,偷吃长生不老药的嫦娥,这些神话故事无一不暗示着人类对天空的向往。

    到了工业化的现代,人类已经可以上天揽月,下海捕鳖。

    就算是普通人也能够坐上客机,从天空俯视碧蓝的大海,美丽的大地。

    但这仅仅只是享受交通工具的便利,就算那些客机机长也不敢将客机想怎么就怎么开。

    至于飞行俱乐部,战斗机等等倒是可以随意飞行,但这不是普通人所能够享受到的。

    并且程空打赌,就算是战斗机飞行员,也不可能拥有自己这种飞行快感。

    铁家伙毕竟与肉身隔了一层,像这样随意伸展肢体,想掉下去就掉下去,想飞起来就飞起来,他们是享受不到的。

    飞行的乐趣让人沉醉,程空飞了足足整个上午加上中午,还有半个下午,即便是以程空的强悍肉身,现在也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不能再飞了,翅膀都感觉有些发麻了。

    程空随后朝着农庄方向滑翔过去。

    专心练了五个多小时后,程空的飞行技术大为长进,至少速度比之前快了很多,也知道了一些如何借助风力滑翔的小窍门。

    在数分钟,只有脸盆大小的农庄出现在程空视线范围内。

    当程空小心翼翼降低高度,包围着农庄盘旋下降时,马老三早早就瞅见了程空盘旋的身影,简直就是羡慕嫉妒恨。

    不管马老三是如何的羡慕,也改变不了一个事实,在多出四条手臂之后,马老三就算是想要长翅膀恐怕也是长不了。

    马老三在下面羡慕的瞅着程空,但程空这时却已是满头大汗。

    在将高度下降到一定程度之后,程空发现自己不会降落!

    加速可以,但在这样的高度减速,对于程空来说完全就是一个高难度科目,一个不小心,翅膀折断都有可能,毕竟相对于程空那身肉身来说,新长出来的翅膀就显得比较柔弱了。

    在高度下降到十米之后,程空一咬牙,翅膀一收,身体就好似一枚炮弹直接砸在了农庄外的一片农田里。

    顿时一片尚未收割的庄稼就被压倒一片,程空直接就陷入到泥土之中。

    还好是种着庄稼的泥土,柔软,程空直接在上面印出一个人印来。

    如果是岩石的话,程空就彻底毁容了。

    从泥土里挣扎出来,刚走出庄稼地,马老三就迎了过来,乍一看见全身沾满泥土的程空,还以为是什么怪物跑了过来,随即全身戒备,三副弓箭随即抓在了手里。

    直到程空弯着腰呕吐口中的泥土时,马老三方才明白是程空,忍住心头的狂笑上前帮助程空清理泥土。

    程空这幅形象着实太狼狈了一点,身体正面完全就是个泥人,就剩下一对眼睛睁开,犹如在泥偶上点了两个黑点。

    马老三还是第一次看到程空这样狼狈,心头的笑意着实有些忍不住,在进到农庄门口,就忍不住笑了出来,气得程空挥拳追打,直到大半的泥浆都涂抹在马老三身上方才算是结束。

    被程空祸害的马老三不得不跟着程空去了河边洗澡,农庄里从河里引了水过来,不过是农庄里的人用来做饭的生活用水,很少。

    再说了,这些农夫除了追随程空时间最长的大胡子和长腿,其余的人都是不爱洗澡的,犹如欧洲中世纪一般,因而农庄里也没有澡堂之类用来洗澡的建筑物。

    洗过澡,程空也没了力气与马老三打闹,回到农庄吃过晚饭,便匆匆上床睡觉。

    太累了,第一次飞行这么长时间,在降落之前,是因为极度的兴奋和喜悦刺激了身体潜能,使得程空都不感觉怎么疲劳,可一落地,洗过澡,回到农庄,往床上一趟,程空才知道什么叫做酸。

    后背两块琵琶下面一点的位置就好似塞了两瓶老酸醋进去,酸得要命。

    程空知道,两个位置正是羽翼生长出来的地方,四米长的羽翼,劳累了一天,然后缩在两个点上酸。

    程空感觉,以后自己吃面不用放醋了,从后背刮一点汗水下来,保管酸得掉牙。

    不管是自嘲自讽,还是幻觉潜意识,程空在胡思乱想的过程竟然变得有些兴奋,一时间竟然睡不着觉了。

    就在这时,程空的身体渐渐在空气中消散,待到程空睁开眼睛,自己已经回到了广场之中。

    嗯,七天时间到了,程空举步走向了离开大门。

    次日,待到程空醒来恍然如梦,床是柔软的席梦思,不是破木板上面垫着稻草,被子是华彩艳丽的蜀绣锦被,不是臭烘烘的亚麻被,睁开眼睛第一入眼的是一串透明吊灯,不是都快裂开缝隙的茅草屋顶。

    座机,手机,大电视,铝合金窗户,外面隐隐传来汽车的喇叭声。

    如此等等,让程空感觉到了另一个有些陌生的世界。

    好吧,程空在冲入洗手间用冷水洗了一把脸之后,方才从英雄世界的厮杀中回过神来。

    我是程空,我来自地球,在英雄世界里是一个冒险者。

    在对自己默默说了几句之后,程空方才感觉对四周感到熟悉起来。

    或许是自己在英雄世界里过的生活太刺激了,加上昨天飞行之后的兴奋和疲劳,使得自己回到地球之后,都没有回过神来,还以为沉浸在英雄世界里。

    这可不太好,程空暗暗警告了自己一句,在两个世界之中来回转换,自己可要把持住自己,要时刻牢记,这里是地球,不是奉行丛林法则的英雄世界!

    程空洗漱一番,剃掉茂密的胡子后,照了照镜子,不由得自夸了一句:“真是个有型的小伙子,不错不错。”

    虽说是自夸,不过现在的程空在经历了英雄世界诸多事件之后,与之前那个肥胖的程空截然不同。

    不管是从气质还是体型上来说,现在的程空已经可以被称为一名型男了。

    那张因为在英雄世界里厮杀而变得硬朗的脸庞,足以让大多数女人为之动心。

    程空也就是调侃一下自己,他现在可没有太多招蜂引蝶的心思,何况在经历了卢小菲与慕容雪两位绝世佳丽之后,绝大多数的女人已经很难入他的法眼了。

    将衣服穿戴好,标准的白衬衣配花领带,让程空现在的气质倒是变得有些玩世不恭。

    当然,程空也不是什么极具时尚眼光的品味男人。

    这完全是程空本身素质过于优良造成的结果。

    好吧,说实话,那件白衬衣是程空原来在批发市场批发的三十件白衬衣里的一件,既不是世界名牌也不是国内名牌。

    老板给程空的批发价是二十元一件,据说这批货是老板从大名鼎鼎的义务小商品批发市场批发来的,厂家据说是某小型山寨企业,老板进货的成本价是十三元一件。

    领带则是程空老爸用剩下的,嗯,洗过一次,还算干净,至于在什么地方买的,就别过多追问了。

    人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程空是衣服靠人来衬托。

    总之,程空在酒店餐厅吃饭的时候,没有一个服务员会去怀疑这位型男身上全套衣物就五十元不到的价值。

    当然,这或许是时代的局限,再过上十来年,别说这些每天接触千人的服务员,就算是一些初中生也对各种名牌如数家珍。

    用过早餐,程空准备外出散步消消食,他可不打算这么快回去,难得出来休闲一下,就当是放松在英雄世界里所受到的压力好了。

    天色有些晚了,这里的时间与英雄世界里的时间有些差距,如果还在英雄世界里的话,现在应该是早上八九点的模样。

    而在双都,已经是天色渐暗了。

    走出酒店,沿着大街朝前走了三十米不到,程空的手机就响了起来。

    嗯?程空掏出手机一看,是程芊的手机号。

    程空顿时感觉有些不安,但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过于敏感了。

    “喂,是小芊吗?”

    程空接起电话问了一句,语气依然平和,他可不想闹出笑话来,如果程芊没事是最好的。

    “是程大哥吗?”

    对面传来的女声并不是程芊的声音,虽说手机都会有一点变音,但以程空远超常人的敏锐器官是绝对不会听错的,何况女声带着一丝焦急,程空也有点熟悉,好像是程芊的室友,一个叫做贡米的女孩子,有些可爱。

    程空心头一沉,程芊的手机是另一个女生使用,这本身就不正常了。

    “嗯,我是程芊的哥哥程空,程芊呢?怎么不是她打的电话?”程空这么一回话,对面的女声就带上了哭腔:“程大哥,小芊被人抓走了!”

    轰!这句话犹如一道闪电炸在了程空的脑海里!

    “什么?!!你别哭,把事情给我说一遍,记住,你提供的信息越完整,我救出小芊的机会就越大!”

    程空在浑身一抖之后迅速控制住了情绪,极为耐心通过电话安抚着对面的女孩。

    事情已经发生了,程空这时候就算是再恼怒,也是无济于事,找到线索,救出人来,才是正道!

    至于那些坏人,好吧,程空会怎么处理他们,就得看程空的心情了。

    随后那叫贡米的女孩子哭泣着将情况说了一遍。

    原来,今天程芊寝室聚餐,在校内的小餐厅里聚餐之后,原本就准备打道回府了,可寝室里的小咪感觉就这么回去太可惜了,要求去校外的金辉煌歌舞厅玩耍一下,见识一下大都市的繁华。

    听到这里,程空脑海里就勾络出一个穿戴有些艳丽的女生。

    好吧,程空最初在程芊寝室里见到这个女生的时候,心头还有点骚动,无奈是程芊的同学,不太好意思下手。

    可现在,程空惟有轻叹一声,对小咪这个女生生出了几分恼怒,爱慕虚荣的女孩,在大都市里多半就是祸根啊。

    程空这感觉或许有些偏激了,可建议去歌舞厅玩耍,就让程空不能容忍了。

    君不知,多少**都是在歌舞厅里成其好事的,而那种地方原本就是最容易出事的!一群才上学的女大学生去那种藏污纳垢的地方,岂不是送羊入狼口?

    贡米接下来所述正是如此,程芊几个女孩子原本不愿去的,可小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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