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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我自己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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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甚至,我都不是个男人!我不想哭的,真的不想,可是眼泪却大滴的滑落,滴在他裸露的后颈上。

    他似乎被烫到了,身子僵了一僵,眼看着队员们从他身边经过,沿着他指明的方向继续前进,等我们坠在最后时,他才轻轻叹了声,“别哭,纷纷,干吗哭呀。”他的声音里有一种异常的痛感,好像他受了很重的伤似的。

    可是,被伤害自尊的是我!鞋子走丢了一只,而且短短几个时辰,脚上磨出血泡的人也是我!他干吗疼?从来以为男女是平等的,现在才明白,那是在精神上。而体力上,本来就有着天生的差异,何况我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训练。

    看我不理他,努力压抑着哽咽,他沉默了,就这么背着我向前。好半天后,我渐渐觉得他的肩膀非常宽厚,比小武的还舒服,干脆厚着脸皮不出声。他爱背,就背着我好了。

    寻找那些红点标注的东西,整整用了三个时辰的时间,直到申时初(下午三点),全队才找了个地方,略休整了一下,然后就开始向蓝色标记前进。

    公羊潇洒判断准确,军力分配合理,我们黑队几乎没有走冤枉路,预估是最早到达半山腰的队伍。这样一来,我们也可能最先抢到那方玉印。

    可是就如同狗群,头狗总是会受到追咬的,先拿到玉印,未来能笑到最后。要提防其他三个队的争抢,就像占据某高地,一方来攻,一方防守似的。公羊潇洒没怎么吃东西,坐在一边深思很久,然后把大队分为数个小队,指定了小队长,安排好作战方针。

    迷惑敌人的,层层阻截的,前面探路的,后面断后的,必须牺牲的,带着玉印冲到最前面的,斥候与阻击手……

    我冷眼旁观,惊讶的发现他居然知道每个人的特长。要知道这些被抽中的学子,不都是选修过武学的,也有我这种软弱无能的白斩鸡,体育白痴,而且为数并不算少。但是他能知人善任,实在是胸有锦绣。

    后来我发现,越发现他的优点我越沮丧,干脆什么也不管了。最后只知道他亲自带我,做了策应那一组,也就是偷袭别人,以让敌人手忙脚乱,让自己人顺利通过。

    “不管我有没有留到最后,你们都必须按事先约定的,做好自己的事。”他对大家说,“行军者,不在一人一马的得失,而是全局。只要我们把玉印找出,带到山顶去,哪怕只有一个人做到,就算完成了任务,我们黑队也就赢了。记得,即使身为主帅的我牺牲,你们的目标也不会改变,也要照着计划严格执行。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众人高喊,战斗力被调动得十足,个个摩拳擦掌。

    傍晚的时候,黑队到达了蓝色标记,也就是藏玉印的地方。不出公羊潇洒所料,我们确实是第一个到达的。这时候,我立了一功,因为玉印是我父皇雕的,似乎我有心灵感应似的,很快就把玉印找了出来。看着队员们的笑脸,我悄悄有点满足感,因为我也不是完全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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